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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晨星锑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通知书(2021)湘10民申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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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0民申257号
  • 案件名称

    冷水江市晨星锑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审判监督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冷水江市晨星锑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21)湘10民申257号申诉人冷水江市晨星锑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因与资兴市智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生矿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20)湘10民辖终117号民事裁定书,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你公司申诉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泠水江市晨星锑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晨星锑品公司)有新证据足以证明智生矿业伪造合同,《湘天网司鉴中心[2021]电鉴字第2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可证明智生矿业提交的合同系伪造、变造的假合同,晨星锑品公司提交的合同系真实的、客观的,另有手机微信聊天记录等原件予以佐证。故晨星锑品公司与智生矿业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签订地为湖南省冷江市,本案应由合同约定地法院即冷江市法院管辖,资兴市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请求:1.撤销(2020)湘10民辖终117号民事裁定书,按审判监督程序重审此案;2.依法裁定本案移送至冷江市人民法院审理;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智生矿业承担。本院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本案中,其一,晨星锑品公司系对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申诉,请求启动再审程序,结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知,管辖权异议裁定并非可以再审的法定情形;其二,资兴市人民法院已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你公司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现该案正处于二审诉讼期间,二审尚未作出实体判决,为避免拖延诉讼,使已稳定的诉讼程序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不宜单独就本案管辖异议裁定启动再审程序。若你公司确有证据足以证明本案实体判决确有错误,同时管辖亦有错误,你公司可另行主张权利。综上所述,你公司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应当再审的情形,本院决定驳回你的申诉。望你服判息诉。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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