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欣与许众添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案件裁定书(2021)鲁0785执18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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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鲁0785执1854号案件名称
刘欣与许众添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案件裁定书审理法院
高密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高密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5 0:00:00当事人
刘欣;许众添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鲁0785执1854号申请人刘欣。被执行人许众添。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欣与许众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20)鲁0785民初559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卓志审判员 王进军审判员 张新国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邢森云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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