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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欣与许众添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案件裁定书(2021)鲁0785执18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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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0785执1854号
  • 案件名称

    刘欣与许众添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案件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高密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高密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5 0:00:00
  • 当事人

    刘欣;许众添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鲁0785执1854号申请人刘欣。被执行人许众添。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欣与许众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20)鲁0785民初559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卓志审判员  王进军审判员  张新国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邢森云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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