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泽浩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0102执恢1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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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鲁0102执恢1188号案件名称
薛泽浩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济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薛泽浩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0102执恢1188号薛泽浩与赵雷其他案由一案,(2012)历民初字第187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赵雷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薛泽浩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1年9月22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2012)历民初字第1871号民事判决书中内容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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