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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晓、王春光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津0112执18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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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津0112执1860号
  • 案件名称

    尹晓、王春光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天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尹晓;王春光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津0112执1860号申请执行人:尹晓,女,1987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和平区。被执行人:王春光,男,1986年5月7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津南区。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尹晓与被执行人王春光离婚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津0112民初5179号民事调解书,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龙飞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书记员  张 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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