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华一般人格权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302执恢3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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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302执恢342号案件名称
李桂华一般人格权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鞍山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李桂华案件缘由
一般人格权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302执恢342号李桂华(申请执行人)、陈莉(被执行人):李桂华与陈莉人格权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37.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李桂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鞍东民二初字第01589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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