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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华一般人格权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302执恢3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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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302执恢342号
  • 案件名称

    李桂华一般人格权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鞍山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李桂华
  • 案件缘由

    一般人格权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302执恢342号李桂华(申请执行人)、陈莉(被执行人):李桂华与陈莉人格权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37.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李桂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鞍东民二初字第01589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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