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214执251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苏0214执2512号案件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无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214执2512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朱国良: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朱国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70000.00元。经立案执行,已执行到位70000.00元,并已发放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费950.00元已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已解除对被执行人所采取的所有强制执行措施。至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执行的(2021)苏0214民初397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自: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