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程成、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682执24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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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682执2476号案件名称
黄程成、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如皋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黄程成;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682执2476号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程成:申请执行人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程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本金6694.96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仲裁费160元,执行费50元(未预交)。本院于2021年5月28日立案受理后,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给付7500元,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案结案。本院于2021年8月4日扣划被执行人黄程成银行存款7550元,于2021年8月13日将执行款7500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收取执行费5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鹰潭仲裁委员会[2021]鹰仲字第176号裁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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