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山、安祥娥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6执27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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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626执2757号案件名称
张雪山、安祥娥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州省德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张雪山;安祥娥;张春涛;德江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德江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2757号德江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德江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张雪山、安祥娥、张春涛、德江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雪山、安祥娥、张春涛、德江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已兑现案款共计人民币100999元(案件受理费2263元、律师代理费3000元、执行费1518元),本院已将案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德江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2757号张雪山、安祥娥、张春涛、德江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德江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张雪山、安祥娥、张春涛、德江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雪山、安祥娥、张春涛、德江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已兑现案款共计人民币103482元(案件受理费2263元、律师代理费3000元、执行费1518元),本院已将案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德江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2021年9月28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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