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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郑春锋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91执恢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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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891执恢538号
  • 案件名称

    张静、郑春锋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张静;郑春锋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91执恢538号张静、郑春锋:张静与郑春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0275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后,被执行人已向申请人履行完毕,申请人申请结案。被执行人已缴纳执行费354元。至此,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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