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郑春锋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91执恢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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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91执恢538号案件名称
张静、郑春锋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张静;郑春锋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91执恢538号张静、郑春锋:张静与郑春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0275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后,被执行人已向申请人履行完毕,申请人申请结案。被执行人已缴纳执行费354元。至此,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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