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林林、夏茂建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682执恢1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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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682执恢1108号案件名称
徐林林、夏茂建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如皋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徐林林;夏茂建;章建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682执恢1108号夏茂建、章建、徐林林:夏茂建申请执行章建、徐林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恢复申请执行标的为:本金5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525元(原告已垫付)、保全费520元,执行费681元(未预缴)。经本院立案受理,恢复执行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章建、徐林林偿还申请执行人夏茂建25000元,余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双方均同意结案,执行费681元由章建承担。至此,夏茂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0682民初908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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