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蕾、陕西成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112民初290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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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112民初29093号案件名称
周蕾、陕西成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西安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周蕾;陕西成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陕0112民初29093号 原告:陕西成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康忠诚。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永红。被告:周蕾,女,汉族,1981年10月14日出生,住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原告陕西成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周蕾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陕西成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陕西成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陕西成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诉。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48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陕西成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此页无正文) 审 判 员 吕 艳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法 官 助 理 刘 琦 书 记 员 周 莹 1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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