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铁刚、彭铁良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23执3123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223执3123号案件名称
彭铁刚、彭铁良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攸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攸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彭铁刚;彭铁良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23执3123号彭铁刚、彭铁良: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彭铁刚与被执行人彭铁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执行,彭铁良已将(2021)湘0223民初204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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