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健、盱眙县淮河镇沿淮村村民委员会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30执1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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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30执1325号案件名称
于健、盱眙县淮河镇沿淮村村民委员会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盱眙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于健;盱眙县淮河镇沿淮村村民委员会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30执1325号盱眙县淮河镇沿淮村村民委员会于健:申请执行人盱眙县淮河镇沿淮村村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于健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3257.8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申请执行人盱眙县淮河镇沿淮村村民委员会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0830民初3290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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