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朋宏、覃宇文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24执12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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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524执1271号案件名称
陈朋宏、覃宇文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织金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织金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陈朋宏;覃宇文;六盘水汇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24执1271号陈朋宏、覃宇文、六盘水汇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朋宏与覃宇文、六盘水汇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8日立案执行,立案后,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依照《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和申请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需要长期履行的,以终结执行方式报结。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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