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恒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24执保6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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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524执保663号案件名称
贵州恒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织金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织金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贵州恒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24执保663号贵州恒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恒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四川省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根据申请人贵州恒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据(2021)黔0524执保663号执行裁定书,于2021年9月15日解除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通知如下:该案以解除保全,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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