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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传杰、杜永贞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0281执34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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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0281执3444号
  • 案件名称

    陈传杰、杜永贞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胶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陈传杰;杜永贞
  • 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0281执3444号申请执行人:陈传杰,男,汉族,1964年11月14日生,住河南省雎县。被执行人:杜永贞,男,汉族,1973年5月30日生,住胶州市。申请执行人陈传杰与被执行人杜永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0)鲁0281民初9845号民事判决书]中,本院于2021年7月1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14682.5元。本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杜永贞已经全部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鲁0281执3444号执行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胶州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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