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传杰、杜永贞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0281执34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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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鲁0281执3444号案件名称
陈传杰、杜永贞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胶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陈传杰;杜永贞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0281执3444号申请执行人:陈传杰,男,汉族,1964年11月14日生,住河南省雎县。被执行人:杜永贞,男,汉族,1973年5月30日生,住胶州市。申请执行人陈传杰与被执行人杜永贞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0)鲁0281民初9845号民事判决书]中,本院于2021年7月1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14682.5元。本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杜永贞已经全部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鲁0281执3444号执行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胶州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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