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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次木商行、马合苹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4执1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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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04执1233号
  • 案件名称

    长春市宽城区次木商行、马合苹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长春市宽城区次木商行;马合苹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4执1233号长春市宽城区次木商行、马合苹:关于长春市宽城区次木商行与马合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吉01民终439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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