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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家和民间借贷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283执恢1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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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283执恢1419号
  • 案件名称

    吴家和民间借贷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庄河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庄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0 0:00:00
  • 当事人

    吴家和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庄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283执恢1419号申请执行人:吴家和,男,1990年4月14日出生,汉族,住庄河市。被执行人:王家成,男,1973年4月24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东港市。申请执行人吴家和与被执行人王家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主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执行员  林荣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书记员  李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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