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腊文、唐珀鸣没收财产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2021)湘0922执异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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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922执异24号案件名称
唐腊文、唐珀鸣没收财产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桃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审查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唐腊文;唐珀鸣案件缘由
没收财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湘0922执异24号 异议人(案外人):唐腊文,女,1987年7月30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 被执行人:唐珀鸣,男,1960年6月1日出生,汉族,住桃江县。 被执行人唐珀鸣没收财产执行一案中,案外人唐腊文提出执行异议。本院于2021年9月14日立案。 异议人提出如下请求:请求立即停止对位于益阳市桃江县浮邱山乡人形山村S308线北侧于2016年8月3日在桃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湖南东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双江加油加气站(以下简称双江加油加气站)的执行程序,立即解除对双江加油加气站的查封措施。事实和理由:双江加油加气站,于2016年8月3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系她,不属于唐珀鸣的个人财产,归她所有。法院查封涉案加油加气站侵害了她的权益。 经审查查明:湖南东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11日,注册股东唐珀鸣、邹足有。湖南东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双江加油加气站成立于2016年8月3日,系湖南东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原负责人邹足有,2018年12月19日变更为唐腊文。2019年9月12日,桃江县某局对唐珀鸣进行讯问,唐珀鸣承认双江加油站为其独资所有。2019年5月27日,桃江县某局对邹足有进行询问,邹足有对双江加油站情况不清楚。2019年6月6日,桃江县某局对陈永升进行询问,陈永升证明双江加油站是唐珀鸣的,他是从唐珀鸣手上租的双江加油站,租金付了400多万元给唐珀鸣。他们没有和唐腊文签过任何租赁合同,加油站的业务都是跟唐珀鸣洽谈的,钱也是给的唐珀鸣,在唐珀鸣被关押之后才找唐腊文商量过加油站年检的事情。2019年4月12日,桃江县某局对马再贤进行询问,马再贤证明双江加油加气站一开始是他和唐珀鸣一起筹办的,是他将加油站的审批办下来的,但是后期唐珀鸣自己一个人办理了加油站。 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必须提供证据证实,唐腊文主张双江加油加气站属于其个人资产必须提供证据证实。从本案查明事实看,双江加油加气站是湖南东阳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并不是独立的法人,没有独立的资产,唐腊文只是双江加油加气站的负责人,唐腊文主张其为双江加油加气站的所有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其异议申请不能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异议人唐腊文的异议申请。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审 判 长 刘雅丽 人民陪审员 高 卫 人民陪审员 汤迪连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法官 助理 卢靖峰 书 记 员 钱俐妍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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