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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恭连、荣成市文军船舶维修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鲁1082执2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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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1082执2230号
  • 案件名称

    陈恭连、荣成市文军船舶维修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荣成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荣成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陈恭连;荣成市文军船舶维修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荣成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鲁1082执2230号申请执行人陈恭连,男,1967年5月29日生,汉族,住威海市高区。被执行人荣成市文军船舶维修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1082MA3RHKBK8P,住所地荣成市人和镇老军屯村。本院在执行陈恭连与荣成市文军船舶维修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荣劳人仲案字(2021)第302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执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荣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荣劳人仲案字(2021)第302号仲裁裁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肖辉晓审判员  高 超审判员  谭宁宁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袁振阳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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