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明、李倩等继承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11执186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211执1861号案件名称
李慧明、李倩等继承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0 0:00:00当事人
李慧明;李倩;李秋蓉案件缘由
继承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11执1861号李慧明、李倩、李秋蓉:李慧明、李倩与李秋蓉继承纠纷一案,李慧明、李倩申请的执行标的为1542.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后,现被执行人李秋蓉已将1542.3元给付给申请执行人,故李慧明、李倩申请的执行标的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李慧明、李倩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211民初180号民事判决书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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