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艳平、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执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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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6执197号案件名称
程艳平、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程艳平;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执197号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程艳平:本院在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被执行人程艳平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经本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强制扣划被执行人程艳平银行账户存款31956元至执行款专用账户,扣除执行费374元,余款由申请执行人领取。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本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执行措施予以解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依据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6知民初114号判决书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被执行人程艳平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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