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明、安国军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2426执95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2426执959号案件名称
张金明、安国军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安图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张金明;安国军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2426执959号张金明:安国军:申请执行人张金明与被执行人安国军劳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吉2426民初49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于2021年9月9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金额2000元。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安国军送达了立案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安国军自动将2000元打到法院账户,2021年9月22日发放给申请人张金明,并缴纳执行费50元。至此,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2020)吉2426民初494号民事调解书的全部义务。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安图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吉2426民初494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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