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露、陈飞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402执27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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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402执2767号案件名称
徐露、陈飞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常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徐露;陈飞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402执2767号徐露、陈飞: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苏0402民初4447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9月6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徐露与被执行人陈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缴纳了本案执行费50元。至此,徐露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苏0402民初444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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