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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健毅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81执保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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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1081执保174号
  • 案件名称

    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健毅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资兴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资兴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健毅;曹志英;资兴市凯华投资有限公司;曹志雄;焦三忠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81执保174号申请人: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罗健毅、曹**英、资兴市凯华投资有限公司、曹**雄、焦三忠本院执行的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罗健毅、曹**英、资兴市凯华投资有限公司、曹**雄、焦三忠财产保全一案,冻结、查封被申请人相当财产,保全事项已全部实施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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