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华建实业有限公司、徐魏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92执保7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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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92执保730号案件名称
吉林省华建实业有限公司、徐魏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吉林省华建实业有限公司;徐魏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92执保730号申请保全人:吉林省华建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50号同心大厦520号房。被保全人:徐魏,男,1973年1月4日生,汉族,住长春市绿园区。申请保全人吉林省华建实业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徐魏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吉0192民初2343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于2021年9月6日立案保全,在保全过程中,查封被保全人徐魏名下在光大银行长春太阳支行账户08XXX66账户内存款300,000.00元(实际冻结108.69元,冻结期限壹年,冻结日期2021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7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院(2021)吉0192民初2343号民事裁定书中的保全事项现已全部保全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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