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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忠、袁应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3执16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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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623执1650号
  • 案件名称

    罗忠、袁应华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贵州省石阡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罗忠;袁应华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23执1650号罗忠、袁应华:关于申请执行人罗忠与被执行人袁应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7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查明被执行人已于2021年8月31日向被执行人履行58777.16元(超出部分为利息)。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9月7日申请执行,查明被执行人尚有案件受理费613元尚未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613元,并缴纳执行费50元。至此,罗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623民初132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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