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千千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晋0828执保7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晋0828执保76号案件名称
郝千千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夏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夏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郝千千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西省夏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828执保76号樊斌、郝千千:本院民事团队于2021年9月3日向本院执行局移送(2021)晋0828民初1252号诉讼保全裁定书,经立案庭立案后予以实施。申请人提供被保全人的财产信息为:被保全人郝千千有账户信息;申请人樊斌以现金5570元作为担保。本院保全情况为:冻结被保全人郝千千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保全届满期限为2022年9月7日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该保全案件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使你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你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续行财产保全;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姚正良、宁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恢1522号 下一篇 蓝山县浩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雷小林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湘1127民初1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