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某、范某某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821执保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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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0821执保107号案件名称
程某某、范某某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临猗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临猗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程某某;范某某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临猗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821执保107号程某某、范某某:关于申请人程某某与被申请人范某某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依法申请了财产保全。本院于2021年9月17日查封了被申请人范某某名下的位于陕西省某某市某某区某某办事处建设路曲景华园10号楼3单元11层1号房屋。至此,程某某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0)晋0821民初2572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保全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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