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蔡国良等冯立勤、冯毅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其他(2021)浙0424执19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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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424执1985号案件名称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蔡国良等冯立勤、冯毅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其他审理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海盐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蔡国良;冯立勤;冯毅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424执1985号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蔡国良、冯立勤、冯毅: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申请执行蔡国良、冯立勤、冯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金额94099.41元。案经执行,蔡国良自动履行95410.41元(含执行费1311元),因执行标的金额全部执行到位,案件执行完毕而结案。特此通知。 二○二一 年 九 月 二十九 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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