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明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31执59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黔2631执592号案件名称
龙明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黎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黎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龙明文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黎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31执592号龙明文:本院依职权申请执行龙明文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3日将该款上缴国库。至此,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2631刑初60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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