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艳、罗海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6执27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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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626执2703号案件名称
曾庆艳、罗海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州省德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曾庆艳;罗海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2703号曾庆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曾庆艳与被申请人罗海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罗海已协助曾庆艳将贵阳市观山区景怡苑12组团2栋1单元19-2室的房屋产权证过户至曾庆艳名下。缴纳案件执行费50.00元。被执行人罗海全部履行完毕。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2703号罗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曾庆艳与被申请人罗海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罗海已协助曾庆艳将贵阳市观山区景怡苑12组团2栋1单元19-2室的房屋产权证过户至曾庆艳名下。缴纳案件执行费50.00元。被执行人罗海全部履行完毕。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2021年9月22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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