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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定亮、鲁广芹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725执27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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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0725执2783号
  • 案件名称

    张定亮、鲁广芹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原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原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5 0:00:00
  • 当事人

    张定亮;鲁广芹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原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725执2783号张定亮(申请执行人)、鲁广芹(被执行人):张定亮与鲁广芹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40.6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本院已于2021年9月25日将该款转付给张定亮(申请执行人)。至此,张定亮(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725民初287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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