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王静红、袁志新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黑1226民初1146号之一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黑1226民初1146号之一
  • 案件名称

    王静红、袁志新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绥棱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绥棱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王静红;袁志新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绥棱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黑1226民初1146号之一原告:王静红,女,1971年2月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黑龙江省绥棱县。被告:袁志新,男,1990年2月1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黑龙江省绥棱县。本院在审理原告赵静红诉被告袁志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赵静红于2021年7月15日以与祖丽丽、张东辉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赵静红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赵静红撤回对袁志新的起诉。审判员  孔繁海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李翰哲 来自:www.nlaw.org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