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正江、刑事审判庭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6执23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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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626执2377号案件名称
罗正江、刑事审判庭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州省德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罗正江;刑事审判庭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2377号刑事审判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被申请人罗正江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中,罗正江于2021年9月13日缴纳罚金人民币1000.0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2377号罗正江: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被申请人罗正江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中,罗正江于2021年9月13日缴纳罚金人民币1000.0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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