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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久林、贵州佳竹箐煤业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黔0281执16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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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281执1665号
  • 案件名称

    周久林、贵州佳竹箐煤业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盘州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盘州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周久林;贵州佳竹箐煤业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民事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黔0281执1665号申请执行人:周久林,男,1970年3月12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盘县。被执行人:贵州佳竹箐煤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石桥镇佳竹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41102629C。法定代表人:杨朝奎,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彭泽等申请执行贵州佳竹箐煤业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一案,盘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盘劳人仲案【2021】第228号仲裁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贵州佳竹箐煤业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周久林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申请执行标的48352.90元,执行费625.00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采取以下执行措施:一、2021年4月27日通过网络查控查询贵州佳竹箐煤业有限公司的证券、银行和网络资金等财产线索,显示有部分银行存款,但是有冻结信息;二、2021年5月7日向贵州佳竹箐煤业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三、2021年5月26日传唤被执行人贵州佳竹箐煤业有限公司到庭配合执行,该公司到庭接受询问,介绍煤矿的基本情况并制定还款计划,承诺从2021年5月起每月支付10万元偿还在盘州市人民法院的案件,直至全部款项付清为止;截止2021年8月31日,本案执行到位16000.0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通过调查财产线索和传唤被执行人配合调查,被执行人贵州佳竹箐煤业有限公司由于政策调整正在进行整改,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还款计划,目前还款计划正在如期履行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黔0281执1665号案件的执行。若贵州佳竹箐煤业有限公司未按还款计划履行,法院可以依职权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杨世刚审 判 员 瞿 浩审 判 员 陈江宁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法官助理 陈金龙书 记 员 唐明权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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