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冠亨商贸有限公司、新都区新都民镇学海糕点厂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14执35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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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114执3553号案件名称
四川冠亨商贸有限公司、新都区新都民镇学海糕点厂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成都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四川冠亨商贸有限公司;新都区新都民镇学海糕点厂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21)川0114执3553号新都区新都民镇学海糕点厂、四川冠亨商贸有限公司:本院于2021年8月5日受新都区新都民镇学海糕点厂申请执行四川冠亨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9)川01民终18556号民事判决书。现因被执行人四川冠亨商贸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故(2021)川0114执3553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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