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印象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贵州恒昌缘服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3执17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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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623执1705号案件名称
石阡县印象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贵州恒昌缘服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州省石阡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石阡县印象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贵州恒昌缘服饰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承揽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23执1705号申请执行人:石阡县印象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泉都街道办事处鲜花一排龙塘路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23MA6DY78U0L。被执行人:贵州恒昌缘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铜仁市玉屏县大龙乡蔡溪村大龙经济开发区(石阡产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23MA6H9RHM4P。石阡县印象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与贵州恒昌缘服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2,91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3,006元,其中:本金12,912元,案件受理费0元,利息0元,律师费人民币0元,放弃金额0元,执行费94元。宋旭辉已于2021年9月26日代为履行完毕全部案款。至此,石阡县印象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贵州恒昌缘服饰有限公司的(2021)黔0623执1705号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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