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瀚华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陈某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3执恢156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103执恢1560号案件名称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瀚华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陈某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瀚华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陈某案件缘由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3执恢1560号申请执行人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瀚华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某执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法律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本院作出(2017)辽0103民初15987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申请执行人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瀚华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其威执行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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