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帅、张建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内0622执8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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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内0622执888号案件名称
郭帅、张建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郭帅;张建军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内0622执888号郭帅、张建军:关于申请执行人郭帅与被执行人张建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郭帅依据(2021)内0622民初61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5月1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案款277000元。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郭帅与被执行人张建军于2021年9月9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现正在履约,本案以和解长期履行方式终结执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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