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丽雪、青岛迪明科太平洋饰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鲁0214执3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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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鲁0214执3249号案件名称
左丽雪、青岛迪明科太平洋饰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青岛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左丽雪;青岛迪明科太平洋饰品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鲁0214执3249号申请执行人左丽雪,女,1988年11月20日生,汉族,住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被执行人青岛迪明科太平洋饰品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城区工业园,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214725560822U。法定代表人:超可西.车丹。申请执行人左丽雪与被执行人青岛迪明科太平洋饰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案执行依据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20)鲁0214民初17945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标的为1471.46元。本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左丽雪同意领取部分案款,余款自愿放弃,并向本院申请执行结案。该申请系申请执行人真实意思表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20)鲁0214民初1794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尹晓君审判员 张孝振审判员 宁广志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于全强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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