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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新明、李学兵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度(2021)湘0182执恢19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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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度(2021)湘0182执恢1969号
  • 案件名称

    方新明、李学兵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方新明;李学兵;李艳;鲁冬梅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度(2021)湘0182执恢1969号方新明李学兵、李艳、鲁冬梅:关于申请执行人方新明与被执行人李学兵、李艳、鲁冬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湘0124民初32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已恢复立案执行。现本案依照申请人所申请部分的执行金额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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