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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振华、丁振安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521执1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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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黑0521执1313号
  • 案件名称

    夏振华、丁振安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集贤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夏振华;丁振安;徐立娟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521执1313号夏振华、丁振安、徐立娟:夏振华与丁振安、徐立娟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据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法院(2020)黑0521民初3532号民事判决书和申请人的申请,于2021年7月6日立案。因需用被执行人的土地直补逐年履行义务,申请人申请本案按照和解长期履行的方式终结执行。本次执行债权实现5788.31元。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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