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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超、商丘恒润置业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424执13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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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1424执1360号
  • 案件名称

    杨建超、商丘恒润置业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柘城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柘城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杨建超;商丘恒润置业有限公司;王辉
  • 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424执1360号申请执行人:杨建超,男,1989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柘城县。被执行人:商丘恒润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柘城县春水中路北侧新天地广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24071350059G。法定代表人:王心杰,该公司经理。被执行人:王辉,男,1983年8月2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关于申请执行人杨建超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商丘恒瑞置业有限公司、王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按申请执行人杨建超申请执行的(2021)豫1424民初1727号民事调解书上所确定的义务强制执行完毕,本院(2021)豫1424执1360号执行案件现已执行完毕,本案执结。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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