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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322执26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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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1322执2649号
  • 案件名称

    李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建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建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李永
  • 案件缘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建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322执2649号建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李永(被执行人):建平县人民法院与李永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建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至此,建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1322刑初153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人 :金向东书记员 :刘英鹏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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