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322执26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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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322执2649号案件名称
李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建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建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李永案件缘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建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322执2649号建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李永(被执行人):建平县人民法院与李永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3日将该款转付给建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至此,建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1322刑初153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人 :金向东书记员 :刘英鹏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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