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琼兰、姚仕宝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31执68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黔2631执681号案件名称
周琼兰、姚仕宝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黎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黎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周琼兰;姚仕宝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黎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31执681号周琼兰、姚仕宝:周琼兰与姚仕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21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54332.00元,其中,本金152150.00元,申请执行费2182.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2日将该款转付给周琼兰。至此,周琼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2631民初1881号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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