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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彦东、周连龙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1321执恢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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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1321执恢221号
  • 案件名称

    马彦东、周连龙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沂南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沂南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马彦东;周连龙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沂南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1321执恢221号申请执行人马彦东与被执行人周连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22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次恢复执行标的共计5000元,经本院执行,实际执行到位5186.68元,全部标的均已到位,并交付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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