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彦东、周连龙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1321执恢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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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鲁1321执恢221号案件名称
马彦东、周连龙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沂南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沂南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马彦东;周连龙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沂南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1321执恢221号申请执行人马彦东与被执行人周连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22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次恢复执行标的共计5000元,经本院执行,实际执行到位5186.68元,全部标的均已到位,并交付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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