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俊鹏、白金鹭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4执153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104执1539号案件名称
赵俊鹏、白金鹭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赵俊鹏;白金鹭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4执1539号赵俊鹏、白金鹭:关于赵俊鹏与白金鹭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吉0104民初5738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