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德贵、马亚春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422执5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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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422执537号案件名称
丛德贵、马亚春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辽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辽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丛德贵;马亚春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东辽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422执537号丛德贵: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丛德贵与被执行人马亚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自行给付。本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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