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淑云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29执149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川0129执1495号案件名称
高淑云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大邑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大邑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高淑云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21)川0129执1495号本院受理的胡建良申请执行任权、高淑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任权已经按照(2021)川0129民初165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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